邱楚义追问道:“案件性质呢,绑架,还是诱拐?”
老队长在“闫晓娴”的名字上面写下了“绑架”和“诱拐”:“如果这是一起绑架案,无非两种情况,求财或者寻仇,求财的话,李千娜的家庭条件还算不错,这个从她家翻盖新房等方面可以看出来,前后邻居也是这么说,但也仅仅就是不错,没有达到可以被人绑架勒索的地步,即便真的被绑架了,绑架闫晓娴的人也该和李千娜联系,寻求赎金了;报仇的话,李千娜是普通绣品工,丈夫又在外地打工,即便和别人有些矛盾,也不至于到了被人带走女儿的地步,另外,如果真的是寻仇绑走闫晓娴,这个人肯定和李千娜一家关系不好,闫晓娴也会警惕地拒绝开门,因此,闫晓娴失踪案更符合一起熟人作案的诱拐案,同村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他更了解地形,也更能让闫晓娴放松警惕。”
03
在李千娜发现闫晓娴失踪的十个小时之后,值班室接到报案,说是李千娜和丈夫闫志斌将一个叫做刘益民的村民打伤了。
老队长带着我和邱楚义立刻赶到了村子。
原来,有村民向李千娜提供了“线索”。
那个村民表示,在昨天晚上七八点钟,曾经看到一个疑似刘益民的男人鬼鬼祟祟地出现在李千娜家所在的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