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安稳的和华盛顿住在一块,因为他与她相爱。为什么要买个戒指戴上?为什么要上教堂去摸摸《圣经》?为什么她一定要姓他的姓?……凯萨林对这些问题全微微的一笑。
玛力——和保罗是一样的———一定要个戒指,一定要上教堂去摸《圣经》,一定叫人称呼她华盛顿太太。她的举动象个小野猫儿,她的思想却象个死牛。她喜欢露出白腿叫男人看,可是她的腿只露到膝下,风儿把裙子刮起一点,便赶快的拉住,看着傻气而可笑。她只是为态度,衣帽,叫男人远远看着她活着的。她最后的利器便是她的美。凭着她的美捉住个男人,然后成个小家庭,完了!她的终身大事只尽于此!她不喜欢有小孩,这虽是新思想之一,可是玛力信这个只是为方便。小孩子是最会破坏她的美貌的,小孩是最麻烦的,所以她不愿意生小孩;而根本不承认她有什么生育制限的新思想。
华盛顿拿玛力与凯萨林一比较,他决定和凯萨林一块住了。他还是爱玛力,没忘了她;可是他和凯萨林的关系似乎在“爱”的以上。这点在“爱”以上的东西是欧战以后的新发现,还没有人知道是什么东西。这点东西是不能以形式限制住的,这点东西是极自由的,极活泼的。玛力不会了解,还不会享受,因为她的“爱”的定义是以婚姻,夫妇,家庭,来限定的;而这点东西是决不能叫那些老风俗捆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