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庄子》“意象思维”的审美特征
“意象思维”是一种重要的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也有学者把这种思维方式称作“象思维”。[1] “意象思维”根植于中国的人文土壤,本身具有灵活性、变通性,若以清晰的概念形式对其进行僵化的规定实属不易,所以即便对“意象思维”进行系统研究的学者,通常也只对其作描述性的阐释,而并非以概念厘定之,目的是“悬置”概念逻辑,而以悟性直觉对其观照把握。[2] 这些学者确实道出了意象思维的特征,其研究理路也与研究对象的特质契合。但是,笔者为了论说的需要,还是强为之难,参考一下有关学者的定义:
象思维(即以意象和隐喻、比喻为思维工具)或比类取象的思维方式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它常常把形象相似、情景相关的事物,通过比喻、象征、联想、类推等方式,使之成为可以理喻的东西。它讲究“象”在思维中的特殊作用,论天体,讲“天象”,论人体,讲“脉象”和“脏象”。汉语中与思维有关的词汇,大都少不了一个“象”字,如“表象”、“意象”、“印象”、“抽象”等。这种思维在文学、艺术领域得到了最集中、最充分、也最完美的体现。但从整体而言,中国人的整体思维(注重事物诸象之间的关系、对立、变化及转化)和比类取象的思维方式本身就具有一种“艺术地掌握世界”的特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