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世纪左右,马镫的出现使法兰克骑士可以把长枪夹在腋下,以空前密集的队形发起排山倒海的冲锋。拜占庭帝国的公主安娜科穆宁娜写道:“一个骑在马上的法兰克人能撞穿巴比伦的城墙。”虽然有些言过其实,但也足见法兰克骑士冲锋的威力之盛。冲锋过后,失去了长矛的法兰克骑士就会立刻拔剑加入混战,一些在冲锋中失去战马的骑士也要在步战中用剑与对手厮杀,这对骑士的剑术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骑士从小就要接受严格的剑术训练,在长大成为另一位骑士的侍从后,继续接受他的指导和训练,继承他丰富的战斗经验,并获得亲自上场磨炼的机会。尽管当时一把剑的价格比五头耕牛还贵,但仍被用作一种标准配置的副武器,在骑士阶级中基本达到了人手一剑。
描述诺曼征服的贝叶挂毯(11世纪),可以看到,骑士剑和锁子甲是诺曼骑士的标配,还有很多人持有鸢形盾
这个时代的十字形长剑,或者叫武装剑、骑士剑,在战场上的表现未必比同时代东方流行的直刃长刀更出色,因为双刃武器(长剑)的技术相较于单刃武器要复杂一些,需要长时间的练习才能够掌握。长剑的狭长三角形剑身更利于穿刺而非劈砍,劈砍是人类天生就会的一种本能动作,而穿刺则需要大量的刻苦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