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勃哆嗦着,用帽子尖儿指着那头儿说:“早安,长官。”
“你们去哪儿?”头儿问道。
“哎哟,我正领着这位小姐去劳伦斯旅店。”鲍勃说。
“你们有过路条吗?”
“这个嘛,这位小姐有。”鲍勃说着,看看我。
我什么也说不出来,也根本拿不出什么过路条。这下我只好往后缩。这天杀的蠢货把我晾在那儿了。哦,我结结巴巴,像个垂死的牛犊似的吭哧着。我尽量假装,却怎么都装不像。“这个嘛,他要带我去劳伦斯,所以不需要过路条。”我结巴着说。
“是这个黑鬼带你去吗?”头儿说,“还是你带这个黑鬼去?”
“哎哟,是我带着他去。”我说,“我们打帕尔米拉来,是过路的。枪子儿飞得可厉害啦,所以我就拽着他跑到这儿来了。”
那头儿骑着马凑近了些,瞪眼看着。他人高马大,却是个中看不中用、光会敲梆子不会奏乐的废柴鼓手,眼珠漆黑,凶巴巴的。他往嘴里塞了一根香烟。他跨着马在我身边一圈圈转悠着,咚咚的马蹄声好像一支军乐队。那杂色马身上驮着这么多破烂,真可惜。马儿仿佛好像要闭上眼睛等死似的。那畜牲身上背的东西差不多能堆满一座房子了:锅碗瓢盆、哨子、水罐、一架袖珍钢琴、削苹果刀、水桶、干货罐头,还有几面锡鼓。后头那个年纪大点儿的家伙手里牵着的骡子驮的东西更多。那家伙一副枪手惯有的心神不宁、不管不顾的劲头,一言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