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表明,死者和凶手是认识或者熟识的。
楼上501室的住户也表示,曾经听到张丹妮开门,且说了“快请进”等,这也表明死者和凶手是认识的。
针对那个“请”字,老队长认为死者和凶手之间只是认识,远远没有达到熟识的地步,如果是熟人或者关系要好的人,通常不会用到“请”字。
由此,也能排除凶手是为情杀人,如果死者和凶手存在情人关系或者情感纠葛,当死者发现敲门人是凶手之时,她要么会拒绝开门,要么会轻松开门,如果让对方进门,也根本不会用到“请”字。
因此,凶手的作案动机更多的是为仇或者单纯的为色。
不管为何杀人,凶手必然存在于乔远兵和张丹妮的熟人群体之中。因此,只要厘清乔远兵和张丹妮的社会关系,大概率可以锁定凶手。
另外,针对在作案之后,凶手在清理作案痕迹后离开这个细节,存在两种可能:其一,凶手本身就了解乔远兵和张丹妮一家的作息情况,他知道,此时的乔远兵出差未归,乔然也外出了;其二,凶手并不知道乔远兵和乔然的去向,他可能是在和死者的对话中,了解到乔远兵和乔然暂时不会回来。因此,他在作案后,留在现场,清理了作案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