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带你去游市逛逛。”
游市离这里不算很远,走个十来分钟就到了,周矾一直牵着缰绳,马也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沈易辞看中的是他身上披着的黑色斗篷,看上去有种不一样的成熟感。
那黑色的披风长达脚踝,却不染半点的尘埃,这是沈易辞第一次看到过如此英姿飒爽的周矾。
“周矾,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有男人味?”沈易辞说这话的时候,嘴角还带了点坏笑。
“你这是什么意思?”周矾挑了一下眉,很不解沈易辞这话的内容,“那你以前一定是瞎了,我这么有男子气概,怎么会没有?”
沈易辞没忍住翻了个白眼,有些嫌弃地啧了一声,后道:“那你这身装扮是准备干什么呀?”
“前阵子纪城主让我去当将军,我以后呢,不再是路大人的贴身部下了。”想到这,周矾叹了口气,他高兴,又觉得遗憾,“我也不能再和路大人并肩作战了,但是他要是找我帮忙,我还是非常乐意的,当贴身部下也挺好,路大人对我也很照顾,我从来都不后悔认识这么好的人,你不觉得吗?”
沈易辞轻笑了一声,他的结果是摇头说:“不,要是我的话,我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