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因为与音乐相连,所以最讲节奏。节奏感主要由句式、章节、平仄构成。我在《新诗五十六首点评》的研究中专门分了长句类、短句类。指出:“短句体借鉴词曲手法和口语句式,节奏强烈,如鼓点,如短笛,如竹筒倒豆。出语就打在你的心上,不另求弦外之音。”如郭小川的《祝酒歌》:“斟满酒,高举杯!一杯酒,开心扉;豪情,美酒,自古长相随。”我读过的印象最深的短句诗是一首《同志墓前》,作者叫丹正贡布,并不出名,注明1963年创作于阿米欧拉山下。当时我手抄在一个本子上,第一节是这样的:
五里外,
滚滚黄河,
高唱着
不回头的歌,
五步内,
三尺土下,
炽燃着
不熄的火。
朝朝暮暮,
悼念苦我心,
走近墓前,
泪往草上落……
“五里外、五步内、三尺土”锤锤落地,寸寸剁下。最后的“落”字又落在一个仄声上,节奏更短促急迫。
在散文中,当有需要强调的地方我就多用短句,如敲鼓、钉钉。如在《把栏杆拍遍》中写辛弃疾:“对国家民族他有一颗放不下、关不住、比天大、比火热的心;他有一身早练就、憋不住、使不完的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