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草案第二章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任务,以及维护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核安全等各项具体任务。
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草案突出体现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观念,在立法宗旨中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草案第一条);在基本原则中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草案第六条);把“确保人民安全”纳入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作为兜底条款加以明确(草案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处置中,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草案第六十四条);此外,在草案第六章中还规定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