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2012年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三等奖获得者。
[2] 也可以冠以“法学导论”、“法学原理”等名称,讲授关于法律最基础的知识,最主要的目标是为学习部门法打下基础。
[3] 也可以冠以“当代法学思潮”、“当代法律思想”等名称,讲授关于法律最基本与最前沿的理论,最主要的目标是在系统学习部门法之后进行理论提升。
对本科教学改革的辅助系统建设的思考
贺丹[1]
在本科教学改革过程中,良好的教学辅助系统的建设,能够较好地促进教学双方主体作用的发挥,成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后台和基础。我在2010年至2011年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下简称密大法学院)访学期间,对其法学院的教学辅助系统对教学的促进方面深有感触,特将其一些有特色的部分予以介绍,以其对法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的辅助系统建设提出建议。这些部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助教制度、图书馆建设与辅助设施服务。
在助教制度方面,助教的主要工作是协助教师完成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学材料的准备和印刷、网络教学平台[2]的内容的发布、学生作业的收取、教师答疑时间[3]预约以及其他教学辅助工作。在助教人员的来源方面,密大有两种做法,一是由专职的助教人员,一位助教往往同时负责几位老师的教学助理工作;二是由本专业的博士生担任。由于密大法学院的博士生相对较少,因此主要采取的是专职助教的方式。这种制度的优势在于:一方面减少了任课教师的事务性工作,使得任课教师能够更加集中精力在课堂教学方面;另一方面,也使得与教学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报表、教学平台等)更容易统一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