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代是中国佛教式微时期,佛教至明代已深入中国民间,甚至产生佛、道不分的情形。明太祖为加强对佛教的管理,曾颁布法令,严禁僧俗往来。清代朝廷对蒙古采取怀柔政策,帝王崇尊密教,为喇嘛僧建立寺庙,雍正并改北京雍和宫为喇嘛寺。此时民间或有他宗信仰,但法运衰微,佛教益颓,末渐盛行居士佛教[28]。
净土经忏时期(清末民初)——约19世纪至20世纪
明太祖鉴于佛教团体民间势力的庞大,颁布诏令,将佛教划归为山林之教,自此僧侣或以山居自修为依归,或居市集以念佛诵经超度亡灵为本业,失去大乘佛教弘法利生、广结人缘的菩萨精神。
此一时期,高僧大德或隐居山林自修,或志在民间游化,在经忏时流的世风下,别开参禅念佛的净业,诸宗派多以念佛为基本修行。民间持诵佛号,发愿往生西方的信仰亦盛,如印光大师主张念佛法门,致力社会救济,各地僧俗遂兴结社念佛的风气。清末民初,佛教续遭法难[29],杨仁山、太虚大师等护教、革新,为中国佛教留下了希望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