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判决轰动了整个西方出版界,从而使英国这个拥有优秀的文学传统和民主制度的国家从“惭愧”中解脱了出来——这是企鹅出版公司的辩护律师杰拉德·戈丁纳的说法,他认为如果一个如此伟大的文学与民主的国家不能读到它自己的伟大作家的作品,“不但令世人惊奇,也令自己惭愧”。
尽管在劳伦斯的这篇文章中没有太多对于出版的具体描述,但是我们仍不难发现,20世纪初期及以前的英美在图书审查方面一直比较严格,出版自由的界限仍然难以把握,但是通过英国在此后30多年间的出版法规制度的发展,劳伦斯的作品最终还是得以再现,这说明刚性的法律最终会被柔性的人性所文明化。
(李仪)
[1] 哥:应为“歌”。
【选文】 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出版辩护
[英]迦丁纳
第五天(11月1日)
1960年11月1日星期二上午十点半,迦丁纳[1]开始了辩护演说。
“诸位陪审团员们,”他说,“这个案件已经进行了四天。如果你们允许,我将这样说:没有任何人,不管是检方或辩方,能够忽视你们基于职责所作的观察,以及你们对证词所付出的密切关心。所有出席法庭的人都知道,陪审团的任务极其艰巨,就此一案件而言更是如此。除了你们以外,我们无法再找到其他可以代表公众的人了,而这个案件却是一个必须诉诸公众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