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察人之过,不扬于人
中国人一向有“隐恶扬善”的美德,也就是不传扬他人的缺点或是非。但是,当遇到一些大奸大恶,我们仍应诉诸法,以免危及大众;如果只是个人的小过失,以及一些不当的言行,我们可以仗义直言地告诫他,请他改过,但不要随便向他人宣扬。因为不断扬善,才能让大众有“见贤思齐”的心,如此才能减少恶的行为,进而增长善行,净化社会。
第四,施人之惠,不记于心
古人云:“受人之恩不可忘,施人之恩不可记。”平常我们或许有机会帮别人一些忙,为人做一些服务,施人一些恩惠,但是我们不能老是念念不忘,甚至希望别人回报。佛教讲“无相布施”,《圣经》也说:“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就是说明施人之惠不要记在心上,才是真正的布施。梁武帝一生造了很多寺庙、供养了很多僧人,但是菩提达摩祖师却说:“了无功德。”所以布施要做到不为名、不求利、不望报地无相布施,才是大功德。
俗语说:“志大量小,无勋业可为。”一个人的心量有多大,成就的事业就有多大。具备以上“四种涵养”,不但成就自己稳重踏实、磊落容忍的性格,更是仁爱的施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