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月26日,国家教委颁发了《小学德育纲要》,其目标如下: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为使他们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初步的良好的思想品德基础。同时,该文件还对小学的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德育原则、学生品德评定和管理工作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1993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到2000年我国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深化教育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出要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大力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1994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中心内容,这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和根本措施。同时,该文件要求学校深入持久地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并开展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教育,增强青少年适应时代和社会进步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