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掉丞相之后,首先是重新定义中央的文官与武官首脑。在明朝建立之初,王朝的机构基本全部是沿袭自元朝的。《明太祖实录》中称,对此,朱元璋曾批评道:
“胡元之世,政专中书。凡事必先关报,然后奏闻。其君又多昏蔽,是致民情不通,寻至大乱,深可为戒。”因此,在公元1376年,朱元璋先是废除了元朝的行中书省(元朝时期,行中书省总管地方所有事务,在元末几乎如同唐朝的藩镇一般不听中央管辖),用三个不同的机构来取代。
这三个机构分别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管理地方行政和财政事务;提刑按察使司管理监察和司法;都指挥使司管辖军事防务。它们直接隶属于六部。然后在公元1378年,他先是将涉及六部三司的日常事务,直接移交到他本人手中,然后又大量地取消丞相的职能。到公元1380年,最终废除中书省和丞相。等于是朱元璋身兼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职能。
公元1380年,朱元璋设立了四辅官,辅佐自己,让他们帮自己出谋划策。公元1382年,朱元璋又废了四辅官,自称效仿宋朝的官制,将四辅官改为大学士(即殿阁大学士)取而代之。后来明成祖朱棣在文渊阁设立内阁,大学士开始参与军国大事的商讨,这些就是后话了。总之,在废除丞相这一事上,相应的就必须要求皇帝自身要精力充沛、经验丰富,否则一定会出现各式各样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