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只要我们围绕规范而结合在一起,为什么要担心我们在理性上不一致呢?不一致并不是问题。毋宁说,问题是什么样的根源能支持我们对仁慈和正义的广泛的道德承诺。
在我们的公共争论中,就这些规范而提出的空前严厉的标准,并未受到公开的挑战。要我们关心地球上全人类的生活和幸福;号召我们在全球推进人们之间的正义;我们赞成关于权利的普遍宣言。当然,人们经常回避这些标准。当然,我们赞成它们时,伴有大量的虚伪和内心的保留。然而,它们仍旧是可以公共接受的标准。它们不时激励着人们的行动——就如电视激发的许多减少饥饿的运动,或临时凑成的(Band-Aid)活动。
就我们严肃对待这些标准的程度(而这因人而异)来说,如何体验它们呢?它们可能只被感受为专横的要求、标准,我们感到它们是不适当的、坏的,或因不能满足而有罪恶感。毫无疑义,许多人,或许几乎我们全部有时以这种方式体验它们。或许,从我们自身价值的意义看,或者更恰当地说,从暂时减缓我们通常难以满足它们的边缘的但却压制性的含义的意义看,当我们有时满足了那些标准时,我们就能“升华”。但是,由人明显值得帮助或得到公正对待的强势含义,即它们的尊严或价值的含义所推动,是极为不同的事情。在这里,我们得以接触到了道德根源,是它们本来支撑着这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