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粤王声势,动辄掳掠为主,毫无王者之举动,全非霸者之经营……虽然,也是天厌本朝奸贪,助逆诛逆耳。
六 照旧交粮纳税
国家应是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任何政府只有把各种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才能维护自己的统治。在取民政策上,太平天国舍“照旧交粮纳税”一途,已别无选择。1854年,东王杨秀清等正式向洪秀全要求准予“照旧交粮纳税”,其本章曰:
小弟杨秀清立在陛下暨小弟韦昌辉、石达开跪在陛下,奏为征办米粮,以裕国课事:缘蒙天父天兄大开天恩,差我主二兄建都天京,兵士日众,宜广积米粮,以充军储而裕国课。弟等细思,安徽、江西米粮广有,宜令镇守佐将在彼晓谕良民照旧交粮纳税。如蒙恩准,弟等即颁行咨谕,令该等遵办,解回天京圣仓堆积。
洪秀全立即批准了这一奏议:
御照:胞等所议是也,即遣佐将施行。
《贼情汇纂》所载的“照旧交粮纳税”本章原文并没有标明发布时间。从其原文提及江西(1854年4月以九江为省会设省),没有提及湖北(武昌省城于同年6月再次克复),以及太平天国于1854年春在已占各县业已普遍设立监军的情形综合考察,可以推断这一本章大致应发布于1854年夏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