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政府依法管理的主要原因是:民办教育是新生事物,相关部门因缺乏管理经验和认识不足导致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供给滞后,政府机构或官员“无法可依”,或常出现以官员意志代替法律法规的现象;民办教育发展过程存在复杂性,尤其是非营利和营利性共存、保护投资者的积极性与倡导民办教育公益性共存,常常使政府部门陷入“顾此失彼”的政策困境,限制了政府对民办教育的依法管理;政府相关部门对民办教育的认识不统一,导致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彼此打架,也容易导致有法不依。要实现依法管理,为民办教育提供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加快完善民办教育法律体系,解决法的有无和统一问题。新的制度架构要突出解决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问题,政府部门要积极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探索经验,积极推广;清晰界定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划清政府管理与民办学校自主权的边界。在法律体系建设上,特别要注意解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衔接与“相互打架”的现象,包括教育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和教育法律法规与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配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