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藩王也能干预自己封国内的卫所军队。当时在各地藩王的封国内存在着两支军队,一支被称作“守镇兵”,也就是隶属于朝廷的都司卫所;另一支则被称作“护卫兵”,直属于藩王。当时护卫兵是由藩王自己管理的,而守镇兵则是由相应的指挥使来负责管理的。看上去似乎两支军队毫不相干,井水不犯河水,其实不然。虽然都司卫所下辖的军队由指挥使来管理,但是如果藩王要征用他们并且征用的理由合理的话,他们也只能听命。如果是封国位于险要之地的藩王,要是遇到紧急情况的话,比如外敌入侵,那更是不用说了,藩王一声令下,不管是守镇兵还是护卫兵都要跟着藩王上战场。
除了能够征用封国内的卫所兵之外,各地的藩王还能干涉自己封国境内卫所军队的调动。凡是朝廷要调动藩王封国内的卫所军队之时,都会颁布两份“御宝文书”,其中一份要给藩王,另一份则要给守镇官。但是守镇官在得到了皇帝的旨意之后并不能立即发兵,必须要等到藩王的旨意也颁布了下来之后才能发兵,否则“无王令旨,不得发兵”。除此之外,那些开国元勋们要奉旨调动藩王封地内的卫所军队时,也要向藩王汇报一下,之后才能调动军队。这一条的规定,使得亲王成为地方上守军的监视器,亲王也就成了大明皇帝在地方上的军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