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的教育发展阶段对学校制度提出的挑战
自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在党中央、各级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到2007年,我国小学毕业生的升学率已达99.9%,初中阶段的毛入学率达98%,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达到66.0%,比1992年提高了40个百分点;高等教育的入学率达到23%,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阶段向大众教育阶段的跨越。可以说,我国的教育在规模方面已有了极大的扩大,当前发展的重点正逐渐转向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方面。
然而,我国当前的学校制度却不能完全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教育法制不健全,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配套的法律和实施细则;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在内部管理上行政化倾向较强,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难以发挥其办学积极性;政府对学校管得过多过死,缺少行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或人员对学校的民主监督;学校与校外的行业、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缺乏交流与合作,难以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学校管理。
(二)现代学校制度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