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形成学习型社会
20世纪70年代末,终身教育理念通过学界的研究与引介,在我国得到广泛传播。[25]1993年,华东师范大学率先设立我国第一个成人教育学硕士点,并开始着手终身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专业人才的培养。到2007年,我国已有20多所大学培养成人教育或终身教育方面的硕士、博士人才。同时,专业性组织、专业研究刊物、学术交流活动也逐步繁荣起来。自1981年全国性专业协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立以来,到2007年,我国已有中央各部门行业职工教育协会、学会20多个,地方成人教育协会、学会40多个,专业机构、团体会员30多个。建立了农村远距离教育、成人教育期刊工作、少数民族成人教育、成人教育科研机构工作、中专教育、农村成人教育、扫盲教育、企业教育等专业协会。[26]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教育制度的不断改革,终身教育思想逐渐在我国传播开来,其法律地位也越来越明确。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终身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1998年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了要在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教育系统的战略计划。2002年《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终身化、网络化、开放化、自主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活动,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党的十六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要形成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此后,我国的终身教育得到较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