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依托“推进农村学前教育”这一重大项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设立专项经费,积极扩大为广大农民子女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公办幼儿园,提高农村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能力,尽快使更多的农村幼儿接受学前一年、两年和三年不同年限的学前教育,大幅度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
建立经济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极大地减少贫困家庭幼儿的生活和环境中的不利影响,使他们获得基本的学习和良好的发展,保证他们顺利接受义务教育。为此,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资助制度,如通过发放教育券等多种方式,使经济贫困家庭适龄学前儿童受到完全或部分的资助,确保他们就近有园可上,上得起园。
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农村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具有特殊的意义。在留守儿童相对比较集中的村落改建或新建幼儿园,必须优先支持留守儿童进入学前机构接受补偿性教育,以减少隔代养育给儿童在情感、行为和社会性发展等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