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个人如果接受了他人的恩惠却不回报,在人际交往中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即使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因能力有限不能回报,也不能完全得到他人的谅解。一般来说,人们对不遵守“互惠原理”的人会产生厌恶感。
美国康乃尔大学的雷根教授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实验对象被邀请与雷根教授的助手乔一起给一些画评分。实验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乔在评分休息期间,出去几分钟,买了两瓶可乐,给了实验对象一瓶,并告诉他说:“我去买可乐,顺便给你带了一瓶。”当时可乐是10美分一瓶。第二种,乔在休息期间出去后,没有给实验对象带任何东西。评分结束后,乔请实验对象帮他一个忙,说他目前正在卖彩票,想请实验对象帮忙卖一些,因为如果他卖的彩票数量是最多的,他就会得到50美元的奖金,彩票是25美分一张。实验结果是这样的:第一种赠可乐的情况下卖掉的彩票数是第二种情况下卖掉的彩票数的2倍。
互惠原理的“威力”在于,即使是一个陌生人,或者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人,如果他先施予我们一点小小的“恩惠”然后再提出自己的要求,也会大大提高我们答应这个要求的可能性。这个使我们产生负债感的“恩惠”并不一定是我们主动要求的,它完全可以是强加到我们身上的;但即使这个恩惠是不请自来的,人的负债感还是照样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