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佛教徒的习俗和佛事仪式与明代基本相同,唯有“焰口普度”异于前代。焰口是一种饿鬼的名称。焰口普度是通过念施食经咒来解除饿鬼的痛苦。这种仪式后来也被一般百姓所采纳,并转变为追悼已故先辈亡灵的一种形式。另外,当时的佛事活动有两大特点。其一,是佛教徒为阐扬佛事而举行的法会规模扩大化。清以前,佛教法会的举行一般则持续一周,最多不超过二周。入清以来,其法会规模日趋扩大,举行时间要持续七周之久,无论从时间还是从场面来看,清以前都无法与之相比。其二,是佛和菩萨等的诞辰纪念日制度化。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中国的佛教徒便在每年的四月初八举办佛祖释迦牟尼的佛诞庆典。入清以后,不仅沿袭旧制,而且还规定诸佛、菩萨均有自己的佛诞日,并举行庆贺活动,企望诸佛、菩萨下界探访人间善恶。[24]
清前期的寺院经济来源,主要靠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和实力人物施予的银钱和土地来维持。也有靠勾结官府,抢占百姓田舍,甚至兼并、侵占邻近寺庙来扩充自己的寺院和势力。还有一部分经济来源,由下层百姓为了求神佛保佑,以消灾避祸而主动为寺庙捐献的,包括银两、土地、房舍等。所以当时的“寺产”也是很可观的,特别是江南大寺,拥有几百亩、甚至上千亩土地的,并非是少数。据《大清律例》中记载:“僧道将寺观各田地……朦胧投献王府及内外官豪势要之家,私捏文契典卖者,投献之人,发边远充军;田地给还应得之人。其受投献家长并管庄人,参究治罪。”[25]寺僧们还有转移、典卖以及投献豪势之家以求荫蔽土地的。这虽然只是当时寺院占有土地的一个侧面,但由此也反映了当时寺院的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