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超过时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因超过劳动争议申诉时效不予受理的决定书,法院也会以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诉期限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十 八章 诉讼成本大起底:打官司牵涉的基本费用
古代人常说:“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还有一句古话叫作“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在旧社会,富人有钱没理丢银子,穷人有理没钱挨板子,所以老百姓都有“恐诉”“厌诉”的心理,也就是怕打官司。
如今时代不同了,法治在不断进步,可是很多人还是怕打官司,因为打官司毕竟不是什么好事,费钱、费时、费心、费力,一场官司下来,不管原告被告,都会搞得筋疲力尽、焦头烂额。尤其是打官司的花费更是惊人,一场官司下来花上万元钱很常见,官司双方不光打官司还要比拼财力,用一句文绉绉的话讲,这叫“维权成本高”,有些官司虽然打赢了却收不回成本,“赢了官司输了钱”,为了一锭银子花费一锭金子的事情很常见。可以说,“打官司难”已经和“看病难”“上学难”一起成为老百姓担忧的难事之一,法律越来越成为一种“奢侈品”。难怪有人会发狠话:“我就是倾家荡产,也要和你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