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书写笔迹构成“心理实录”
FBI接手一起支票诈骗案:作案人员伪造他人的笔迹,从银行提取了高达3千万美元现金。因此,FBI特工立刻着手调查此案。
由于作案者在提取现金时做了伪装,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唯一的线索就是犯罪人留在银行的假支票,所以FBI决定从这张假支票以及支票上的笔迹入手。
他们先对各大银行的支票进行细致的调查,然后锁定几家银行,让FBI特工伪装成银行的员工在那里蹲守。几个月后,他们发现一个形迹可疑的男子进入了银行。
那个男子戴着帽子和大墨镜,走进银行后不停地四处查看,然后才到银行柜台办理取款业务。在签名时,那名男子有了一丝的迟疑,而后才下笔签名。
但FBI特工没有立刻行动,而是继续尾随跟踪他。当他进入一家珠宝店购买珠宝需要签名时,一名特工不动声色地靠近他,假装买珠宝。此时,特工发现他的签名与在银行的签名完全不同。这让特工更加感到他可疑,当场将其控制住,并带回办事处审讯。
在审讯的过程中,那名男子虽然看起来镇定自若,回答问题也很流畅。但当FBI特工让其写出自己的名字时,他犹豫了几秒之后才写下。敏锐的特工发现这个细节,断定他就是支票诈骗案的嫌疑人。对其严加审讯后,那名男子的心理防线渐渐瓦解,最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