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商品在生产、运输、流通、消费的每个环节都要交税,甚至在销售环节的批发、分销、代理,每增加一个流通环节就要交税,不管是馒头还是飞机、大炮。比如一个馒头,从馒头加工厂流到饭店,从饭店再到食客嘴里,增值税和营业税就各收了一遍。中国增值税比例占到了国家财政收入的60%,而在欧美增值税所占比例最高的法国,这个数字只有45%。
每天市民饮用的自来水中便包括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而日常消费中的流转增值税税率在15%~17%。以此估算,一位市民每月个人消费2000元左右,承担的间接税高达200元以上,与一个月收入4000元的纳税人个税数额相当。
在经济学上,这里还涉及一个“税赋归宿”的概念。它是指一项税收最终的经济负担者。在这里要指明,它是相应于法定纳税人而制定的。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最终的税收负担者和法定纳税人有时候并不一致。也许有些人对此还是有些迷惑。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工薪阶层对于它是非常熟悉的,其纳税人自然是有一定工薪收入的个人,而它的税收负担者不也正是这个人吗?是的,在这种情况下,两者是一致的。曾有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我国,假如1袋1公斤的盐价格为2元,其中就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大约0.03元的城建税。而每瓶3元的啤酒包含大约0.44元的增值税、0.12元的消费税和0.06元的城建税。如果你花100元买了一件衣服,其中包含14.53元的增值税和1.45元的城建税。如果花100元买一瓶化妆品,其中除14.53元的增值税外,还包含25.64元的消费税和4.02元的城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