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让我们看下面的这个例子:
律师乔特斯为有杀妻嫌疑的拉里辩护。
对方律师麦纳斯提出了对拉里十分不利的证据:拉里曾向麦纳斯提出过,要麦纳斯帮助他与妻子离婚,并由此推论拉里在无法达到离婚目的时,会采取极端措施。
乔特斯知道要直接反驳“要求离婚就有杀人动机”是困难的。于是他采取了“投其所好”的策略,与对方周旋,以图找到最佳战机。
乔特斯向麦纳斯承认,自己对离婚是外行,一边恭敬地问对方是不是很忙。麦纳斯踌躇满志地回答:“要我处理的案子要多少有多少。”后来又补充说,每年至少有200件。
乔特斯赞叹说:“呀!一年200件,您真是离婚案的专家,光是写文件就够您忙的了。”麦纳斯的声音犹豫起来,感到说得太多人们难以相信,就只好承认说:“可是……其中有些人……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改变了主意。”
破绽出现了,乔特斯抓住这一点,进一步诱导道:“啊!您是说有重新和好的可能,那大概有10%的人不想把离婚付诸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