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历所 日历所创建于唐朝后期,宋立国之初即建日历所,并把编修日历作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宋初日历所归门下省编修院,专掌国史实录,修纂日历。元丰四年归史馆。元祐五年(1090年)又归国史馆,北宋末年又还归秘书省。日历所“以著作郎、著作佐郎掌之。以宰相时政记、左右史起居注所书会集修撰,为一代之典”[10]。所以编修日历,一般以宰相提举,所依据的资料是“依时政记、起居注及诸司报状,排日甲乙,编而集之”[11];同时也广泛搜集一些文臣武将的墓志、行状等。因此宋代编修日历材料是比较丰富的,制度也相当严密。诸司提供的文字有期限要求,过则罚之;编修官若出现文字错误,同样也要受到处罚。宋代修日历,从太宗朝开始一直未断。现存宋代的日历有《熙丰日历》和《建炎日历》等。
3.实录院、国史院(或作国史实录院) 实录院和国史院都是国家修撰正史的机构,实录是官修当代编年体的成书,国史是官修纪传体的成书。宋初史馆是修史机构,元丰改制后,“每修前朝国史、实录,则别置国史、实录院”[12]。一般以宰相为提举,修史人员则为别曹贴职学士为之。国史院、实录院隶属于秘书省。元祐五年(1090年),国史院隶门下省。后又归秘书省。宋代编修实录,“以日历为根底;日历之纪次,以时政记、起居注与诸司之关报为依据”[13],同时还要征集大量的私家撰述以及元老旧臣的回忆录等,所以实录资料是相当丰富的。宋代历朝都有实录的修撰,大多已佚,今存者有钱若水、杨亿等人所修的《太宗实录》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