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就上举七端,便见要讲历史上的政治制度,其事甚不易。我们再退一步,单就制度言,也该先定一范围。
我此刻首先想讲“政府的组织”。换句话说,是讲政府职权的分配。即就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来看中国历史上政府职权分配之演变,我们便可借此认识中国传统政治之大趋势,及其内在之根本意向。
第二范围想讲“考试和选举”。照理应该先讲此一项,让我们先知道中国历来政治上规定着那种人才可参加政府;由是再讲这个政府之怎样组织?及其职权之怎样分配?就更容易明了其内在之意义。因为一国的政权,究竟该交付与那些人,这是第一义。至于政府内部各项职权之究应如何分配,这已属第二义。中国历史上“考试”与“选举”两项制度,其用意是在政府和社会间打通一条路,好让社会在某种条件某种方式下来掌握政治,预闻政治,和运用政治;这才是中国政治制度最根本问题之所在。至于政府内部职权之怎样分配,这是政府的组织法,却并非产生政府的根本大法。因此照理言,第二范围更重于第一范围。但我下面所讲,因求简捷易明,故而将此两个项目之先后倒转了。
第三个范围则讲政府的“赋税制度”。这是政府关于财政经济如何处理的制度。这一范围也可看得它很重要。中国以前专讲制度沿革的第一部书,唐代杜佑的《通典》,最先一门是“食货”,即是上述的第三范围。次讲“选举”,即上述第二范围。再讲“职官”,便是上述第一范围。现在为方便讲述起见,先职官,次考试,再次食货。而第三范围又只讲关于田赋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