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看到,虽然同样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性质也一样,居民委员会选举中就没有出现过这种乱象,原因是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只是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两者最大的不同,就是村委会还承担着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村级财务的责任。这样一来,其中就有很大一块利益驱动在里面了。
明白了这一点就知道,为什么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这种选举乱象越明显了,因为这些地方的土地收益率更高,更有利可图。
怎样解决这种乱象?办法很简单,那就是实行两权分离,而不是责怪村民素质不高,或者民主选举本身有什么问题。只要把村级集体财产权通过公开聘请首席执行官(CEO),让他去独自进行经营和管理,村委会只起监督作用,问题马上就能得到解决。
当然,所有这一切都需通过民主进程中的法律规范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