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南方的广泛流布和深入人心,进一步促成江南地区传统群体心理结构的解体,从而使忍让取代尚武,抗争让位于服从。因为佛教的教义和戒规,都对暴力和尚武持否定态度。佛教的基本戒条以“五戒十善”最为主要,五戒十善的第一条就规定不杀。佛法要求人们除在行动上约束自己外,还必须在心理上克制任何欲望与冲动。在佛教徒看来,列为戒规首恶的尚武喜杀风气及其观念,不但最无价值,而且是罪恶,会给个人、家庭、群体乃至来世带来灾难性后果。人们只有平心静气地服从现实,戒除各种欲望,反省自身,才能等待现世和来世的解脱。
佛教的这些教义、戒规,在转变江南民风中起到难以估量的作用。提倡“五戒”与“十善”曾被刘宋司空何尚之称为“坐致太平者”的最佳统治手段。
除此之外,以吴中七郡为中心的江南吴地,由于地处六朝辖区的腹心地带,有一个较为长期的安定和平环境,也使当地民风易于疲软。梁末徐陵曾讲:“昔我平世,天下乂安,人不识于干戈,时无闻于桴鼓。故得凶人侯景,济我横江,天步中危,实由忘战。”[36]即是最好的说明。